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TYLGDLCG-2023-004
2. 项目名称:明向东区设备楼一层地基下沉隐患排除及修缮
3. 预算金额:人民币43000.00元
4. 控制价:人民币42930.62元
5. 采购内容: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需求 |
备注 |
明向东区设备楼一层地基下沉隐患排除及修缮 |
1 |
项 |
工程内容包括: 1. 拆制混凝土地面,约64平米,厚12cm:①.人工拆除混凝土垫层 厚12cm, ②.铺设无筋混凝土地面,约7立方; 2.现浇混凝土 基础梁2条(长*宽*高 7.6*0.4*0.4m); 3.现浇混凝土 构造柱2条(长*宽*高 3.5*0.24*0.3m); 4.加气混凝土砌块墙(砌体加筋)2堵,约12立方; 5.拆除石膏板隔断墙(7.6*3.5m)1堵; 6.人工挖沟槽 坚硬土 深度2m以内,约8.5立方; 7.人工拆除 砌体拆除 黏土砖墙(柱) 开窗户口1处,制安断桥铝窗1扇(1.8*1.8m), 8.乳胶漆 室内墙面粉刷,面积约160平米; 9.清理现场施工垃圾等。 施工内容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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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采购文件组成:协商邀请+附件。
二、选定规则
满足需求,最低价成交。
三、资格要求
1.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条件。在山西省财政厅协议供货入围供应商名单中。
2. 本采购项目所需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包含叁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所用材料必须是国标合格产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部颁标准及行业规范的要求,符合国家各种强制性规范及安全标准,施工安全规范。
3. 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质量员须具有上岗证;
(5)有一名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的造价人员(如为外聘人员,需附聘书);
以上人员均需提供本单位在职证明文件。以上人员均需提供本单位在职证明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山西省财政厅协议供货入围供应商网络公示截图、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如协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要)、项目实施方案、初次报价及盖章工程量清单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响应文件胶装3份。
五、响应文件提交及协商的时间、地点
2023年5月31日15:30 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东区设备楼二层动力中心会议室
六、公示期
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要求
现场勘探时间:2023年5月26日 10:00
勘探联系人:神东文
联系电话:15536878889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神东文
联系电话:15536878889
后勤保障处动力保障中心
2023年 5 月 25 日